2008年9月9日 星期二

資源的浪費

今天弟弟的警察特考落榜了,明天準備去台中補習與租房子,準備下一次明年元月的基層警察特考。這次聽弟弟說行政四等警察錄取1095人,但去考的人高達8000多人,資格全部開放之下,只要符合資格誰都可以考,警專生在面對許多大學畢業生的競爭下,節節敗退。前一屆警專生的錄取率還有六成多,今年照這樣推估下來(我弟隊上240人,102人落榜),及格率可能只剩五成左右,可以預見未來流浪警察也將繼流浪教師之後,出現的另一個社會現象。


下午回國中找老師,向之前關心我工作情況的老師表達感謝之意,順便閒聊。除了聊到警察考試的現象,也聊到流浪教師的問題,我的老師直說這是國家資源的浪費,看來現在只剩軍校最穩了,只要能畢業就會分發,不用考慮到國家考試的問題。當然以經濟學的角度來看,自由競爭的福利效果遠比任何有管制的市場來得大,不論是警察或老師,開放給資格符合的人來考,可以招募到來自各領域的人才,也符合憲法給於人民的工作權保障,這是當初開放資格的用意。


然而在經濟學理性分析的背後,有些現象是無法用簡單的圖形畫一畫就能一言以蔽之。之前聽弟弟說,警政署有做過統計,警校正期班出來的警察,工作穩定度遠比一般大學的畢業生高出許多,因為對一般大學生來說,當警察或許只是人生的插曲、下個工作之前的跳板、景氣差的高薪避風港,當真正開始警察工作後,常因執勤排班等等工作上的壓力而萌生退意,加上他們不需要綁約,隨時可以走人;反觀警校正期生,基本上對當警察都有很強的意願,只要撐過一開始的魔鬼訓練,能存留下來的都有很高的忍耐度與抗壓性,再加上學校兩年軍事化的養成教育,應該都能成為可以上場工作的基層員警。


以目前警察的培養分成兩個體系,全都要經過國家考試及格才能有警察資格,可以這麼說,先受訓後考試為正期生,先考試後受訓的基層特考。因此警專生畢業沒考過考試,很抱歉必須繼續考到過才可以上班,於是考完試後先浪費兩個多月等放榜,如果沒上再準備下一次的考試,直到考上為止,但期限為3年,到時還是沒上,必須賠40萬的公費以及補服兵役11個月。


之所以稱為資源的浪費,原因在於警專生已經受了兩年的警察教育,畢業後卻無法立即投入工作,就算考上到上班也還有大約2個月的時間,所以從畢業到工作最快也要5個月,而沒考上的就更久了。而另一體系,基層特考班雖然考上受訓9個月立即分發工作,但卻有低工作穩定度的缺點,一個做不久就辭掉的警察,等於是浪費了9個月的教育資源。


目前這種現象和法律系的國考很類似,在考上國家考試前,能做的只有準備考試!聽弟弟說現在警政署和警專為了這個現象也很頭痛,畢竟外面的大學生因為景氣不好,來考警察的人數暴增,再加上以法科為主的考試,法政科系的學生都能來插一腳,非相關科系甚至去補習也可以來考,導致警專生落榜率越來越高。今天國中老師有提到一個方法,應該用資格考來取代名額考,我認為是個可行的方式,警校在資格上做嚴格的把關,學生只要能畢業就能取得資格,投入職場的順序以及工作地區的選擇則是以在校成績去排序,應該可以改善現在的現象。


後來又跟老師談了流浪教師與教改,發現整個教育體系都亂了,問題實在太多太多,長久下來造成社會也跟著生病了,真是罄竹難書!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年輕人擔子可真重
制度有問題
大家瞎忙
上下一團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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